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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 展(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1:2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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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创建”活动有制度保证

  本报讯浙江省湖州市总工会把维权机制建设作为工会深化“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不断丰富“创建”活动的内涵,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推行集群职代会制度。结合“创建”活动,全市已有16个乡镇、2个村、3个行业推行了集群职代会制度,覆盖企业1300余家。

  拓展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巩固市、县区两级工会与同级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的成果,并逐步向乡镇延伸。今年有11个镇建立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上,工会提出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会组建、外来农民工待遇、基层工会干部待遇等涉及“创建”活动10个方面共33条议题全部形成决议,并逐步得到落实。

  强化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目前,市、县区和54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各乡镇充分运用三方协商机制,把工资支付、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创建”活动的内容作为协商会议的主题。

  建立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创建”活动期间,出台了《湖州市总工会关于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各级工会多渠道、全方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在外来农民工相对集中居住的村,建立10个村级外来农民工维权服务站。

  建立职工维权预警调处联动机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广该市南浔区工资支付信息监督员制度,与市劳动保障部门、市中院联合建立劳动关系预警调处机制,组建维权信息员队伍,按县区编号,现已发展到1374名。今年1~6月,各级维权信息员共反映侵权案件450起,涉及839人次;基层已调处解决383起,仲裁解决15起,为职工共解决拖欠工资和补发加班工资63.07万元。

  深化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机制。到目前为止,全市有4206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覆盖7499家企业和34.2万职工,规模以上企业签订工资协议1247家,占规模以上有工会的企业总数的90.9%。(湖工)

  上海:“职工最满意企业”评选突出职工评价

  本报讯(记者赵永智)自2003年起,上海市总工会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质量协会、市企业联合会等有关单位联合开展了每两年一次的上海市“职工最满意企业”评选活动,活动以“协调劳动关系,创建和谐企业”为宗旨,突出全员参与、职工评价的原则,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成效。

  打破所有制界限,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职工最满意企业”评选范围涵盖了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各种类型企业。在开展“双爱双评”活动的基础上,非公企业可以申报市“职工最满意企业”,在两届上海市“职工最满意企业”获奖名单中,非公企业占了1/3左右。

  评选的基本标准重点强调和谐劳动关系。申报“职工最满意企业”的单位必须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相关制度,未发生重大劳资纠纷或群体上访事件;企业必须建立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以及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金等现象;企业必须依法组建工会、正常开展工会工作。在评选方法上强调职工评价的基本原则。一是明确了“职工满意”的基本内涵,不仅包括对工资福利待遇的满意度,还包括职工对工作条件和环境、企业发展前景、领导作风和水平、员工参与和民主管理、内部管理水平、个人发展机会、企业团队精神等评价,而且根据两届评选有关职工满意度的数据分析,职工对于企业发展前景、个人发展机会等越来越关注,已经成为影响职工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二是拟定了较为科学、准确的评选办法,将职工满意度测评作为评选的基本依据,专门形成了职工满意度测评问卷,内容涉及职工所关注的各方面问题;确定了科学的随机抽样方法;并形成了较为系统、准确的评选程序。

  整合社会资源,体现评选的权威性。为提高评选的社会认同度和影响力,2003年,市总工会在筹备评选工作初期,就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联合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质量协会、市企业联合会等单位共同进行,借助社会力量保证评选工作的质量。

  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提高评选的广泛参与性。为进一步调动地区、系统的工作积极性,在第二届评选中市总逐步将工作重心下移,将组织员工满意度测评、实地考察等工作转由各地区、系统负责进行,以上下联动共同做好工作。

  据统计,两届的上海市“职工最满意企业”评选,各地区、系统共申报、推荐企业240多家,参加职工满意度测评的职工超过5万人,收到了较好成效。

  吉林: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年”活动

  本报讯近年来,吉林省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密切配合,采取联合调查研究、联合下发文件、联合进行工作部署、联合宣传培训、联合评选表彰等措施,共同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按照“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成了调研督导小组,深入基层,深入问题集中的地区、行业和企业中,进行调查研究,督导检查,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明确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突出“两个合同”的签订,要求企业必须100%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集体合同的履约率要达到100%,职工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突出改制企业要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按规定发放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接续社会保障关系、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等问题;突出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5%以上。企业无越级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突出工会组织建设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要求工会组织健全,职工入会率要达到95%以上,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健全。省总工会把以上几项重点工作纳入到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工程中,实行目标管理,对已达标的县区工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在开展“创建”活动和“劳动关系和谐年”活动中,省总和各地相继确定了一批试点单位,通过抓试点单位,推动“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到目前为止,全省共确定了106户试点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总结和推广了延吉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长春皓月集团等一批“创建”活动典型的经验。(吉工)

  哈尔滨:解决突出问题促“创建”

  本报讯(记者赵永智)劳动关系的不和谐,都是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而导致的。哈尔滨市总工会在“创建”活动中,着力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解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低的问题。他们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了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是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保障年检,共同监督“双合同”的签订和履约;三是建立“双合同”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双合同”工作目标的完成。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有职工92万人,签订劳动合同66.3万份,签订率为73.6%。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对全市10700个不同规模用人单位的“双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督,对未签订“双合同”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

  解决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推动国企改革顺利进行。在“创建”活动中,市总紧紧围绕国企改制工作大局,制发了《哈尔滨市加强企业改革中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坚持和规范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的若干意见》,从政策上促进企业落实好改制方案的审议关,职代会的程序关,职工安置方案的表决关,保证职工对改制的知情权,对贯彻各项政策的监督权,对企业改革方案的审议权,对职工安置方案的审议通过权。解决建会率低的问题,夯实“创建”活动的基础。市总联合11个部门制发了《哈尔滨市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和农民工加入工会“1532”工程方案》;组成了监督促进小组,对全市新建企业和村屯进行监督建会;建立了建会工作目标责任制,建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加大了外商投资企业建会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底达到60%的建会目标。二是加大“工会进村”的工作力度,到目前为止,已有98个行政村建立了工会组织,发展农民工会员3.1万人。三是加大农民工入会的工作力度,目前,全市现已发展农民工入会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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