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像警服一律取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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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1:49 重庆晚报 | |||||||||
公安部:未经批准保安达300多万人,小区物业成立保安队不违法 昨天上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对一些地区的保安制服酷似警服的情况,公安机关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马维亚说,从公安机关批准的保安公司来说,全国的保安服装是统一的。但是,确
另外,针对现在一些物业小区、大厦成立自己的保安队是否合法的问题,马维亚说,目前从法律上说,并没有规定保安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来看,物业成立保安队是有法律依据的。物业公司从事保安服务并不是以保安服务公司的名义提供保安服务,只是物业管理中的一项职能、一项职责。 据透露,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有103万登记在册的保安,而未经批准的物业保安等已经达到300多万人。公安部正在力促立法部门在今年加紧制定出台《保安服务业管理条例》,待条例出台后,将对全国400多万名保安员进行规范和清理,并统一保安服装。 据悉,去年保安队伍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9.6万余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7万余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8.9亿余元。 据公安部统计,2001年至2005年,全国共有153名保安员牺牲,13199名保安员负伤。据新华社、中新社 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