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腿男子带领马仔替人收账致人死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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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2:2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杨野实习生王丽佳蔡蓉)昨日,市一中院法庭上,缺少左腿的男子郑某坐在被告席上,和两名同伙一起受审。他们因为帮别人收赌债,在四川和重庆两地分别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同时他们作案时持三把枪压阵,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03年1月23日凌晨,郑某的朋友在四川绵竹市与罗某赌博,罗某输钱后
郑某随后带领马仔逃往重庆,继续从事收账业务。2004年11月5日,郑某和他的马仔接到曾某(已判刑)电话称,有人因为赌博输了他一万余元,不但不给钱,还抓走了他的钱想跑。郑某马上回租住地拿出三把仿制手枪、三把砍刀,带领马仔驾车赶往曾某所在的陈家坪某宾馆收账。 几人刚走到宾馆门口时,正好看见对方外出,遂冲上去就是一阵乱砍,将对方砍成重伤。 去年5月份,潜逃在外的郑某在璧山被公安机关捉获,他主动向民警交待了其三把枪藏匿的位置。 昨天在庭上,郑某辩称他主动主待了手枪的所藏之地,应当算自首。法庭昨未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