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邮一主任涉嫌受贿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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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2:2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杨野实习生王丽佳蔡蓉)重庆邮电大学原能源中心主任王大军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管辖范围内的工程承包给公司和个人,从中获取好处费等手段,几年时间,共获一部桑塔纳轿车、一台空调、一台电视机和现金等共计16万元。昨日,王大军以受贿罪被南岸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检方指控,王大军从1999年开始担任原重庆邮电学院能源中心主任,负责邮电学
庭上,王大军称自己所担任的能源中心主任一职,没有权力将工程直接承包给其他公司和个人。轿车的确是曾某所买,但是他们合伙开的工程队散伙时,自己应该分得的10万元,以轿车作为冲抵。空调和电视,作为自己在工程队工作时的差旅费。所以,这几笔都不算是受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