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一民警被控徇私枉法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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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2:24 重庆晨报 | |||||||||
该民警知道一起涉及亲戚的巨额赌债纠纷,却不立案、不向上级报告 本报讯(记者文创实习生陈晨)几人聚众赌博,一男子因他人出“老千”而欠下17万赌债被禁锢四天三夜。禁锢者之一是渝中区一派出所民警的侄女婿,而该民警在派出所与当事人两次接触后,欠债男子却跳楼自杀。昨日,该民警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在渝中区法院受审。
欠17万赌债跳楼自杀 去年9月21日,聂某在赌局中安装摄像头出“老千”,陈某为此输掉17万。渝中区千厮门派出所民警张某的侄女婿就是聂某。 据昨日庭审时了解,陈某因还不出钱,从当日起到25日的四天三夜,被聂某等人禁锢在一大厦的十几楼上。期间,陈某曾向其公司老板打电话借钱,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借到。后来陈某写下遗书称自己“不堪赌债压力”后跳楼自杀。 闹到派出所民警没立案 据检方指控,去年9月21日事发后,聂某等人曾两次和陈某来到民警张某所在的千厮门派出所,要陈某还17万赌债。张并没有立案,也没有向上级报告。后陈某和聂某两次来了又离开。 9月23日,陈某家属又来到派出所报案,称陈失踪可能是欠赌债被人绑架了。张还是没有立案,也没报案。检方指控,张某有明显的包庇犯罪行为。 9月25日,陈某跳楼自杀。 检方认为,张是一名工作了20多年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17万的债务足以引起其高度重视。而他明知纠纷的严重性却包庇不报,其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责任。 因亲戚避嫌才不处理 民警张某辩称,他不晓得聂某将陈禁锢一事。 张的代理律师辩解称,张不构成徇私枉法罪。张当时并不知道聂某有禁锢行为,而只是以为是一般的民事债务纠纷。他认为这种纠纷不应在派出所解决,而应上法院。在两次见到陈某的过程中,有一次,并不是张值班,而是领导让张到派出所去,要追究就应追究领导的责任。况且,张与聂是亲戚关系,他为了避嫌才不处理。 张的代理律师称,陈某的死亡是自杀行为,跟张没有关系。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去年9月21日,余等四人在小什字一宾馆内开了两间挨着的房间,合谋“诈金花”出“老千”。在此之前,聂某和刘某(另处)先在一间房间顶灯上的三个孔内安装了三个针孔摄像头。 当天,几人邀约陈某去打牌。其他人再在隔壁房间通过屏幕偷看房间内陈某的牌,再间接告诉牌桌上的同伴。陈某当天输了很多钱,并向他们中的一个打了17万的借条。之后,陈某因还不出钱跳楼自杀。(候选好新闻编号17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