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爆炸未造成大气污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2:28 新京报 | |||||||||||
消防污水未外排,中国石油派专家赶赴现场
8月14日,爆炸事故现场。爆炸事故原因初步查明为生产装置内局部气体超压所致。新华社发
综合新华社电记者于8月15日零时左右赶到大庆炼化分公司火灾爆炸事故现场,见到现场清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据环保部门监测,未造成大气污染。爆炸事故原因初步查明为生产装置内局部气体超压所致。 大庆市环保部门8月15日的最新监测显示,14日晚上发生在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炼油二厂的爆炸事故现场,总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未超过国家标准,事故产生消防污水也通过管线进入厂内的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作为锅炉用水,没有外排。 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说,他们在8月14日至8月15日对大庆炼化公司周围空气进行了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监测结果为,爆炸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直链烷烃,未检出苯、甲苯、二甲苯、丙烯腈、硫化氢等物质。 除消防污水被回收处理外,环保部门还对大庆炼化分公司的清净下水排口进行了监测,石油类和氨氮的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平日数据无显著差别。 8月14日,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炼油二厂二套ARGG装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中国石油也派出专家赶赴现场。爆炸事故原因初步查明为生产装置内局部气体超压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