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二手房咋收交易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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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2:43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宏颖通讯员见伟)近日,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了个人转让二手房的相关税收政策,引起市民极大关注。8月15日,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就沈阳市二手房如何缴纳交易税等问题进行权威解释。个人卖“5年房”可免税据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和辽宁省近日出台的个人转让二手房的相关税收政策,对个人转让商品房、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城镇拆迁安置住房等如何征税,均做出具体规定。沈阳市随即对相关政策做出相应反应,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房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
对大家比较关心的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有两种办法可供买卖双方选择:一种是按实际交易额,国家规定的比例为1%-3%,而沈阳市适用1%交纳个人所得税;另一种是凭此次房屋交易前的购房原值计算,按所得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至于采取哪种途径交税,可根据交易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