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土豆才能领灾粮是“趁火打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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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4:03 舜网-济南时报 | |||||||||
邵显亭 2003年,内蒙古阿荣旗遭遇大旱。令灾民没想到的是,他们被告知在领救灾粮的时候,必须先购买旗政府指定的土豆,每两袋救灾粮搭买1袋土豆,如果谁不要土豆,就领不到救灾粮。不仅如此,灾民们领的救灾粮还被收取了每袋3元到3.5元的高额运费(8月15日《人民日报》)。
这真是闻所未闻的“怪事”。人们常常把赈灾说成“救民于水火”,“水火”二字,说明了灾民处境的危险,既然如此,地方政府当全力以赴、不得懈怠。而阿荣旗的做法,却是见利就上,从灾民口中夺食,可称得上赤裸裸的“趁火打劫”了。不仅买土豆才能领灾粮是典型的与民争利,就是领救灾粮须出运费也非常荒唐。 国家民政部在《关于规范救灾粮采购和发放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在救灾粮发放的过程中,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乡或村一级现场发放。”救灾粮的运费该由谁出,通知中虽然未明确,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乡或村一级现场发放”,就是要求地方政府要为灾民受助提供方便。而无偿向受灾群众提供救灾物资更是各级政府应尽的义务,阿荣旗一些地方领导的辩解——农民不交农业税,政府也就没钱给灾民们出运费——实在是苍白无力。 事实上,此前人们已见多了某些官员对救灾款物“雁过拔毛”的报道,这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各种负面效应。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新华社记者前不久报道说,人们对捐赠存在“两头担心”,一头是捐赠者,担心钱物会被挪用、贪污,送不到灾民手中;另一头是灾民,担心救灾钱物层层下拨后,没有多少可以拿到手里。如此一来,救灾的效率必然会受到影响。 阿荣旗的一些地方领导有必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讨,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对救灾款物发放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加大对救灾款物的发放监督,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的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