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求全面清理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4:39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 晓军) 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对于今年1到6月份,各区县行政区域内的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逐项进行全面清理。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列入此次清理的统计范围的,包括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电力、纺织等9大行业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所有新开工项目;煤炭行业设计能力3万吨/年及以上的所有新开工项目;总投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通知,此次清理的标准将围绕产业政策、项目审核程序、土地审批、环评审批、信贷政策执行等6个方面进行审核。因此,此次清理工作除各区县发改委参与外,还涉及统计、土地、环保、建设、规划、安全监管、煤矿安全检查、银行监管等部门。 北京市发改委还要求各区县在8月21日前将准确、完整填报的《清理表》及清理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等),经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政府印后,报市发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