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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坝听证 业主反对会所变酒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5: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记者刘诚实习生周峰摄影刘陈平昨晚10:30报道

  “开发商卖房时承诺3楼作为空中花园会所,空置了3年后,现在又将3楼出租用作商务会所。”府河苑业主代表邓先生认为,开发商不仅没有兑现最初的承诺,还置小区245户业主的安全于不顾,这侵犯了小区业主的权益。昨晚8时,成都市区星辉东路4号府河苑的业主来到住宅楼旁的空地,就此事举行“坝坝听证会”,准备向开发商讨个说法。

  A 新闻事件

  业主代表会所变酒店是侵权

  昨晚7时55分,府河苑小区的业主聚在B 座门前的空地上,激烈讨论着此事。业主代表付先生称,小区的开发商宏都公司在售房邀约中承诺:三楼将建成休闲会所。在他提供的一份宣传单复印件上,写着“第三层空中花园会所,其中包括健身中心、绿化广场、青少科技馆等……”对开发商将3楼出租给第三方开设商务酒店的举动,付先生说:“从2002年交房以来,3楼一直空置。现在未经广大业主同意,开发商就擅自改变3楼的用途,这侵犯了广大业主的权益。”

  更多的业主担心,开设商务酒店将给小区带来更多的安全隐患。“如果开设商务酒店,势必造成进入小区人员变得复杂,小区的安全将难以得到保证。”一业主如是说。

  开会表决协商不成对簿公堂

  业主代表邓先生称,他们在8月3日得知开发商将3楼出租,承租方已进场装修时,业主委员会立即向洁美物业管理公司和宏都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函,指出不能将业主会所改作开设商务酒店,应立即停止三楼装修。府河苑业主委员会于8月4日、6日、8日分别发函,但一直没有收到开发商的回复。昨日,本已停工的三楼又恢复施工。

  “不同意3楼建成商务酒店的请举手!”业主代表付先生话音刚落,到场的业主全部举手赞成,很多业主签字要求开发商停止出租行为,按承诺建成空中会所。付先生表示,业主委员会将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并进一步向开发商与物管方进行交涉。如果对方执意要出租3楼开设商务酒店,业主委员会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B 各方说法

  租赁方:租了房我就要用

  昨晚,租赁3楼的薛先生也来到“听证会”现场,面对业主的指责他满脸委屈:“我7月18日与宏都公司签了租房合同,租赁这块场地6年,对方当时出具了产权等证明和手续。现在业主却要我停工,搬出去。”他称,酒店本打算花2个月时间装修,9月18日开业,现在工期已经被耽搁1个月。作为承租方,他不愿介入宏都公司与其业主之间的纠纷,将按照原来的计划入场装修,“业主无权干涉”。如果最终业主方在这次纠纷中赢了,他则将依法向宏都公司索赔。

  开发商:我的产权我做主

  负责府河苑物业管理的洁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府河苑物管处的韦姓主任称,她们向宏都公司反映了业主所说的情况。宏都公司出具的宣传单上除写有3楼为商务会所外,还写有:“以上所有图片及文字资料以政府批准文件为准”,同时还出具了府河苑1- 3层的产权证明,上面写着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

  昨晚9时40分,宏都房产公司行政部经理任先生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认为,根据有关部门的批文,府河苑是商住楼,3楼的房屋并没有进入公摊,其产权是属于宏都公司的。“产权是我的,我想做什么,这是我的自由。如果其他业主起诉,也愿意与他们对簿公堂。”任先生表示。

  律师说法:开发商早就知道用途

  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的何佳林律师指出,对于房屋用途,应根据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来定。根据规定,房产开发应是先有规划后有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进行宣传时,实际上已经知晓房屋的用途。如果当时规划的不是休闲会所,而开发商宣传为“休闲会所”,这就涉嫌虚假宣传。如果是规划为休闲会所,开发商改变用途也违法了。

  相关链接

  在府河苑底楼是“刘一手”府河店,因业主认为火锅店存在噪音污染、油烟污染、占用小区设施,违规经营等问题,与商家多次发生争执。2004年11月3日,府河苑住户代表与刘一手毛肚火锅城代表,在成都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人员的主持下,对“刘一手”府河店是否属于合法经营及应否继续经营展开了激辩。当时这起听证会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成都市举行的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大型听证会。

  (短信代码:4199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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