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举措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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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5:2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蕙)秦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保障,近年来,我省加强秦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定问题。8月14日,袁纯清代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出台八项举措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纲要》要求,秦岭生态保护首要的是保树、保水、保山体。主要任务和要
会议确定对《纲要》进一步修改后下发执行,同时建立秦岭地区产业项目审批、秦岭地区旅游发展规划和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在《纲要》正式颁布之前,秦岭地区工业、矿产、旅游等产业性项目暂停审批。 又讯(实习记者赵伯平)为解决秦岭北麓区域及环山路两侧乱占耕地、乱搭乱建的现象,西安市将对秦岭北麓新环山路附近区域严重影响环境、违反规划的项目坚决依法予以拆除。西安市把各区县秦岭北麓新环山路以北1000米线以南区域所有建设项目(村民建房除外)的规划许可(审批)权,收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该区域内所有新建项目,遗留项目除外,均需提交市秦岭北麓领导小组审查。现有的遗留项目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交市秦岭北麓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