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回应公众疑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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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5:44 浙江日报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5日通报了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引发的药品不良事件调查结果,并就公众关心的一些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问:在这一事件中,药品监管部门应承担什么责任?应吸取什么教训?
答:这起事件反映了当前药品市场秩序的混乱局面,也暴露出药品生产企业不按规范生产的违规行为。虽然我国药品生产质量比过去有了大幅度提高,但在药品生产企业坚持不折不扣执行规范的同时,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仍然一刻也不能放松。 今后,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探索建立日常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问:联想刚刚发生的“齐二药假药案”,为何药品不良事件屡次发生在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 答:药品GMP认证检查是对当时情况的确认,药品生产过程是个动态过程,通过认证不等于万事大吉。药品质量不是认证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按照规范要求生产出来的。部分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认证后管理滑坡,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质量管理,因而出现了药品质量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行为。 问:有媒体提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检测力度,对每一批上市药品质量负责。对此,你们有何看法?目前,我国药品抽验制度的“网眼”是否太粗了? 答:目前,全国有数千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监管部门不可能对每一家企业生产的每一批药品进行跟踪检查。世界上也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做到这一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药品抽检制度。今后,我们将重点针对那些发布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和有质量隐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加大抽验力度,一旦发现假劣产品,立即采取措施,严格依法查处。 (据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