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人行道 砍倒60棵树(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5:51 华商网-华商报 | |||||||||||
大寨村入村公路边被砍伐的树木倒在地上本报记者蔡京瑞摄 本报讯(记者刘兢)“砍树是为村里修人行道,这是我们村整治村容村貌的举措!”8月13日上午,正将入村公路旁的白杨树砍倒的蓝田县蓝关镇大寨村村民们这样对记者说。
当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进村公路左侧,见4名村民正将一棵直径约15厘米、高约10米的白杨树砍倒。在入村公路排水渠外侧的土地上,有10余个刚被砍过的杨树树桩,有的直径达60厘米。 该村支部书记王荣安说,大寨村为改变原有的脏、乱、差面貌,村里自筹资金花大力气整治村容村貌。此次整治活动已开始了近一周,砍掉了约60棵树,部分地方铺设地砖和路灯管线。 有村民觉得,树被砍掉挺可惜的,但砍树修建人行道,是为了给村里孩子们一个更安全的生活环境。村里的公路是条交通要道,平日车多,孩子们在公路上上下学不安全。也有村民表示,城里为了保护树木,宁可让路改道,而村里一下子砍倒这么多树修人行道,没必要。乡村该有乡村的特色,村容要整洁,但不一定要砍树。 记者从西安市林业局了解到,依照法规,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进行采伐。公路护路林的更新采伐,要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也需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否则将视为违法采伐。当记者向蓝田县林业部门核实有关信息时,对方称并未听说过大寨村砍树一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