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放炮” 狼吓流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6:0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大连讯(记者李战洲)村委会放礼炮庆祝沙场开业,可坑苦了附近的野生动物养殖场:怀孕的狼和野猪流产,獾子窒息死亡。 养殖场法定代表人起诉到法院,向村委会索赔。8月11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决村委会赔偿徐先生500元损失费。“放炮”1小时养殖场内“炸锅”
;“那炮放得可真响!咣咣的。”昨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野生动物养殖场法定代表人徐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今年3月8日发生的“闹剧”仍记忆犹新。 当天,开发区得胜镇魏家村一个沙场准备开业,村委会在沙场附近燃放大型礼炮“以示祝贺”,距离“放炮”地点百米之外,就是野生动物养殖场,场内饲养着大量的獾子、狼和野猪等动物。 轰隆隆的炮声使养殖场内开了锅。 “野猪们瞪着眼睛,到处乱窜,吱哇乱叫,胆小的獾子们都挤在一起,我也不知道该咋办好。”徐先生描述当时场内的混乱景象。 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的炮声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由于挤压缺氧,80只獾子窒息死亡;两条已经怀孕的狼和4头野猪受惊吓流产;另外,5头野猪崽儿也丧命于狂奔的动物蹄下。起诉索赔从1元涨到1000元 徐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他搞养殖已经有五六年了,但是还真不知道那些平日里张牙舞爪的动物们胆量居然比兔子还小,另外他也没有在养殖场外悬挂警示牌,因此他“对事件的发生也有责任”。 同时,他认为村委会对这起事件也有责任,为了给别人一个警示,他起诉到法院,向村委会索赔1元钱损失费,后来在朋友们的建议下,他将索赔金额增加到1000元。 经审理,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作出判决,村委会在这起事件中存在过错,因此判决村委会赔偿徐先生500元损失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