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赌球欠债 取走女老板卡上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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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6:12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于洋罗蒙)身为公司业务主管,看到老总的挎包摆在桌子上,顿起歹念,将包内900余元现金和3张银行卡悉数拿走,当天就从其中两张卡上取走数万元。昨日,在庭上,该业务主管竟然辩称,自己是在失主没发现丢东西的情况下,主动坦白拿了钱,算不上盗窃。 一天取走7万
李某原是某工艺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业务主管,去年5月9日中午,回单位上班的李某发现公司没开门,便向公司来自台湾的女老总赖某要了钥匙。进入公司后,李发现赖办公室的门开着,里面还有一个手提包。李于是动了邪念,将包内900余元现金和3张银行卡盗走。当天下午,李从其中两张银行卡中共取走5.1万元。控方还指控李某当天还将赖某另一张卡上的1.9万存款取走,但李某对此提出异议称,1.9万元是赖某叫他去取的,自己交给了公司。 偷钱只是为还赌债 李某是如何知道老总银行卡的密码?据其交待,以前赖总和出纳去银行取钱时,他曾跟着一起去过。取钱时,他就站在旁边偷窥并暗自记住密码。自己在用两张卡取款时,没想到两张卡的密码都是自己之前所记的那个密码。 李某称,他沉溺于网络赌球欠了巨债,取钱的当晚就拿去还了赌债。 声称不是盗窃 取走巨款当晚,李某曾给赖总发了条短信,称以后找到钱一定如数奉还!还了赌债后,李某次日带着剩下的8000元钱逃到广州、珠海等地。今年3月23日,李某在重庆房交市场被警方抓获。 控方指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而李某则辩称,他“拿”钱后,在赖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动告知了拿钱一事,是“借”赖总的钱,不应该是盗窃。 因控辩双方对其中一笔1.9万元的事实争议较大,法庭宣布择日再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