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扭倒不放” 被告律师称被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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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6:12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汤伟)昨日中午11时50分,高新区110指挥中心突然接到一则报警信息,市民谭先生向警方表示,刚刚接到哥哥的手机短信:“我被绑了,有6人,在永川至重庆的车上。”接警后,警方马上展开行动。 民警安全解救“人质”
高新区110民警与报案人联系,谭先生告诉民警,自己已经赶到了陈家坪长途汽车站,刚接到哥哥的新短信:“车已过函谷。” 5名110民警随即荷枪实弹乘坐一辆警车赶往长途汽车站,并一直保持与谭先生的通话,了解最新进展。 11时55分,民警抵达长途汽车站后,告知谭先生不要惊慌,警方已经秘密布控,同时,谭先生再次收到短信:“车已过二郎收费站。” 12时许,一辆从永川开往重庆的客车驶进汽车站,在谭先生的指点下,民警很快发现了谭先生的哥哥被2人簇拥着走下客车,在确认“人质”没有受到威胁后,民警迅速上前将刚下车的3人全部控制住,“人质”安全获救。 “绑架”原是一场虚惊 经了解,原来谭先生的哥哥是一名律师,昨日到永川出庭,作为一场交通事故肇事方的代理人。经过法庭审理,被告方最终被判赔偿3万余元,但是被告方却在开庭后溜之大吉,原告方只得将代理人谭某“抓住”,要求告知被告方的动向,并一同坐车回到重庆。 据民警了解,与谭某同行的只有2人,而并非其在短信中说的“有6人。”而谭某则称,原告方曾表示将在车站接人,会再来4人,并威胁“不交出被告就不放人”,这才急坏了谭某,用手机短信将情况告诉弟弟,希望得到警方协助。 最后,民警将当事双方送到石桥铺派出所进行协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