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机要费案检调将深入追查陈水扁家"私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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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8:35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8月1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检调追查公务机要费案,几乎已确定有公务员涉案;同时还发现数笔总金额近百万元的经费,核销可疑,经侦讯“总统府”官员亦无法查明用途与流向,认为有深入追查必要,已向“监察院”调阅陈水扁夫妇财产申报资料,查证有无被“第一家庭”挪作私用。 据报道,由于李慧芬供称发票交给堂姐李碧君,检调预定这两天安排她们姐妹对质
另方面,检调认为应查明吴淑珍购买的珠宝与公务机要费有无关连。如果查出公务机要费与“第一家庭”的私人开销有关,事证又具体的话,案情就会升高,将不止于公务员涉嫌伪造文书的层级;不排除加快脚步,近期内传讯陈水扁或吴淑珍到案说明。 由于案情向敏感方向发展,检调办案人员不愿说明侦查目标是否转向“第一家庭”。不过高检署证实,检调向“监察院”调阅陈水扁财产申报资料的目的,与侦查“第一家庭”是否将公费与私帐混淆有绝对关系。 高检署证实,检调日前已向“监察院”调阅扁夫妇2000年上任迄今的财产申报资料,并逐一比对。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具有相当价值的财产亦须申报;吴淑珍过去多次在正式场合穿戴珠宝,检调认为公务机要费与吴淑珍购买的珠宝有无关连,应有必要查明。 据悉,检调指出陈水扁配偶吴淑珍为当然的申报财产对象,因此,在向“监察院”调阅扁的财产申报资料时,已同步取得她的申报资料。检调查证公务机要费的报帐流程,虽几乎认定有公务员涉嫌伪造文书,但这种犯罪行为有无构成贪污治罪条例的犯罪要件,仍须审慎查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