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近九成农民受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五项指标全省居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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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15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 于忠斌 孙昊 本报讯大庆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全市已筹集新农合经费近5000万元,参合人数达89.77万人,参合率为常住人口的87.9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政府投资额、筹资总额、个人筹资额、覆盖面、参合率五项指标全省最高。仅上半年,就为6495人报销医疗费用301.3695万元,农民们实实在在地尝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
大庆市卫生局局长裴建华说,林甸县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县于2003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5年8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大庆市正式推开,市政府拨付专项资金1200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6年肇源县、肇州县、杜尔伯特县和大同区又被纳入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区计划,中央财政为每位参合农民补贴20元,仅此一项,就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近2000万元。 “没有农民的健康就不是真正的小康。”大庆市把农民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市委、市政府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十件大事之一,在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体现了公共财政向弱势群体倾斜的理念,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据大庆市医疗保险局副局长丁桂芳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共济制度,农民自愿参加。农民个人年缴费12元的,市、区两级财政为每名参保农民补助资金22元;年缴费24元的,市、区两级财政为每名参保农民补助资金44元。其中分别拿出10元和20元建立家庭账户,归农民自己所有,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缴纳剩余部分和财政补助资金建立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农民患规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的定额补助。患病农民手持合作医疗证可以在全市200多家医保定点医院、社区医院和药店看病买药,对130多种规定病种实行定额补助,住院实行网上结算。 在大同区中医院候诊大厅记者看到一则“告示”:“凡本区参合农民在本院就诊可享受以下优惠:免费挂号、免费常规体检、仪器费用减免15%。”在此看病的几个农民,手里都拿着合作医疗证。“以前村里的乡亲们有病,是小病挺,大病等,实在不行就认命,为啥?看不起病呀!现在好了,有了合作医疗,乡亲们都说,‘合作医疗证在手,全市看病到处走’。”正在挂号的李萍开朗地告诉记者,脸上挂着笑意,并不见病人脸上的忧郁。 在大同区人民医院,经过粗略统计,当天住院的28位患者中有8位是参加了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的脑梗患者张大爷说:“以前的病不能来,家里困难,现在有了好政策,可以给俺报销了,我这个病,能省一半的钱呢。” 据介绍,大同区参合农民每人筹资额达到88元,为东北三省之最,参合率达到了92.7%。这个区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后,持相关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采用手工记账的方式结算;在乡镇卫生院、辖区定点二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农民按相关政策享受的补贴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农民只需按政策规定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为了更好地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就医提供保障,这个市还加强了乡村医生培训,对全市58所乡镇卫生院的院长、58名乡镇卫生院的传染病主检医师和3000余名乡村医生进行了培训。筹资926万元,建设乡镇卫生院17所,建筑面积达一万多平方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