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垃圾处理费”能否按人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25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刘昕) 经过3年的论证调研,长春市于昨日开始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长春市发改委和长春市建委联合对接受培训的近千名收费员,发放了收费员证。

  长春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说:“垃圾处理费属于公益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单位应办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使用税务票据。收入全部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和环卫设施建设,会改善我们的生态环境。”

  不同单位、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对开征垃圾处理费的看法差异相对较大,少数被征收对象表示理解,但认为负担加重。也有人提出,按户征收有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哈尔滨就以人头为标准,按垃圾产量收费,这可以促使乱倒乱扔垃圾的家庭和单位提高节约和保护环境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垃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