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取缔打工子弟学校不是好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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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45 云南日报 | |||||||||
30多所打工子弟学校近期被北京海淀区教育部门取缔,曾在这些学校就读的1万多名孩子何去何从,引起社会关注。 从媒体的报道可知,这些学校被关闭的原因是“没有经过教育部门审批”、不具备办学条件和安全措施不到位。至于如何安排这些学生,海淀区教育部门给出的出路是:办好“五证”(暂住证、居住证、务工证、原籍开具的无监护人证明、户口簿),到居住地的街
不可否认,海淀区教育部门此举是有规范办学的意义,但这样做又确乎值得商榷。1万多名学生不是一个小数字。要这些孩子的家长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办齐“五证”,难度不小。新学期开学在即,如果他们无法顺利入学,势必会造成新的社会问题。 打工子弟上学问题由来已久,近年来关于这些学校存与废的讨论也已形成了共识,即这些学校的出现和存在有一定必然性。尽管它们条件简陋,却给那些无法进入当地公立学校接受教育的流动儿童提供了一个受教育的场所,孩子们有书读总比无所事事流浪街头好。对于因陋就简的打工子弟学校而言,重要的不是苛求它的设施、师资等条件如何,作为当地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更应该想办法给这些勉强维持运转的学校更多的支持,而不是简单地让它们“消失”。 毋庸置疑,从让孩子们更好地接受教育的角度看,对这些不达标的学校,早晚应进行改造或关闭。但话说回来,在这个问题上也得讲生存与发展的关系。先能生存,然后才谈得上发展。况且公立学校是否做好了接收打工子弟的准备、农民工们是否有钱送孩子就近入公立学校上学,都还是未知数。主管部门应该先摸清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对打工子弟学校进行改造还是关闭。不管农民工子女上学的需求,只要学校不达标就关,显然失之于简单化。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即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法律规定,当地政府应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一规定,就是为了强化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居住地政府的责任,让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所有孩子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各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把这件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让广大群众能够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新华社记者张宗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