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宜居城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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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0:06 中国环境报 | |||||||||
石志新 天津市委、市政府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提出下功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并力争到2010年市中心和滨海新区核心区达到生态城区标准,到2015年努力把天津市建成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适宜居住的生态城市。作为一个中心城区,如何按照整体要求,实现宜居城区的目标是摆在河西区环保局的重大课题。
确定指标体系是构建宜居城区的要素之一。宜居城区要从市民享用的角度确立指标体系,充分关注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健全的法治社会秩序、完备的防灾与预警系统、安全的日常生活环境和便捷的交通出行系统;以及新鲜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安静的生活环境、干净的街区;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让居民能够享受到购物、就医、上学等方便的公共设施服务;宜居城区还应具有和谐的社区文化,并能够传承城区的历史和文化,同时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这些因素都应被考虑进宜居城区的指标体系中。 城区的文化、卫生、体育、教育、交通、园林等基础设施,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载体,是完善城区功能的具体体现,因此,加大对宜居城区建设的投入是各项建设的基础。围绕宜居城区的目标,加快城区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步伐,全面构筑网络化、功能型、协调化的城区基础设施体系,达到中国人居环境奖的标准;不断提升城区人口整体的文化内涵,营造与经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人文情怀;多元化的人居环境建设是世界文明城市建设的发展趋势。统筹兼顾地规划城区未来的人居环境,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为居民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是政府和全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 建设宜居城区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城区千家万户,宜居城区建设应组织和引导市民的积极、广泛参与。首要的是发挥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建设宜居城区的宣传活动,把宣传教育拓展到社会各个层面,强化公众和各部门、各行业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建设宜居城区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宜居城区建设的主体作用;规划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重大项目建设规划,赋予市民以知情权、建议权和否决权,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宜居城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把“规划建设目标”变为“民众实施行动”;继续在城区开展“绿色学校”、“安静居住小区”、“环境友好单位”的创建活动。 建设宜居城区要以人为本,运用综合手段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把“为民”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达标排放。针对目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脆弱的实际,城区应继续实施蓝天工程,完善能源结构,完成燃煤锅炉改燃并网和高效脱硫除尘技术改造工程,同时保持好城区河道、湖面、湿地的水质。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合理开发利用城区自然资源,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是实现宜居城区的重要途径。循环经济既是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生态文明的重要体现,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的原则,在城区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和发展循环经济,倡导和推行清洁生产,培育企业间产业生态链,实现资源最有效利用。同时推行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建立一批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城区。 (作者系天津河西区环保局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