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长邢振纲在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视频会议分会场强调 要将总量削减任务落到实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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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0:06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文生)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召开了“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视频会议,会后天津市召开落实会议。天津市环保局长邢振纲表示,要认识到环境总量削减作为参与宏观调控,作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要明确下一步天津市在污染物总量削减的任务,更要将这项工作落在实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邢振纲说,为落实国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每年分别削减2%”的目标,今年下半年首先要确定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削减的目标。要尽快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和开发区、保税区、产业园区,落实到排污单位,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截至今年8月,要完成与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保税区管委会以及重点单位签订二氧化硫削减目标责任书的工作,9月,要完成与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保税区、产业园区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签订化学需氧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工作。这是贯彻此次会议的重点。同时,全市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三结合”、“三挂钩”的要求,落实好目标责任制,做好考核工作。 关于污染防治工作,邢振纲表示,目前主要包括大气和水的问题。关于大气,全市目前的重点是脱硫问题。全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厂脱硫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全市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推动二氧化硫削减责任的落实。要把功夫放在平时,要赶在今年采暖期到来之前做好这项工作,要制定进度表按时间分阶段实施。严控外环线以内区域新、扩、改建燃煤锅炉,加大在用燃煤设备脱硫除尘设施的更新、改造治理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组织开展全市重点水污染源监督检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试点工作,同时也要制定进度表按时间、分阶段实施。 邢振纲强调,根据总局的要求,按照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八部门下发的《天津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做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以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查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继续对7个重点污染区域开展巡查,巩固区域综合治理的成果,严防污染反弹。 邢振纲最后指出,天津市环保局滨海新区分局的工作已经在按部就班地开展,要在市局的领导下负责滨海新区全部的环保工作。各个部门相互协调,组织力量全面系统调查滨海新区环境状况,摸清新区环境容量、生态状况,按照环境功能定位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确保年底前完成滨海新区生态城区规划编制工作。同时,严格环境准入,加强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使滨海新区循环经济和环境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