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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生疫情进行四色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0:3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吕华实习生呼乐乐)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市卫生局、市教育局近日联合下发《西安市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疫情将启动《预案》。

  《预案》中明确规定学校、托幼机构出现以下情况时就要上报: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
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发生Ⅰ级疫情时,由国家统一指挥、协调;发生Ⅱ级疫情时,由省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发生Ⅲ级疫情时,由市政府负责统一指挥;发生Ⅳ级疫情时,由区县政府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传染病疫情的学校可采取应急接种、停课等控制措施,停课时间不超过必要的医学观察天数。消化道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主要采取隔离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等措施,原则上不采取停课措施,如果患病学生数较多,严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或发生Ⅱ级或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形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停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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