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规划为何遭“阻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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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1:32 京华时报 | |||||||||
浙江省海宁市专门为全国闻名的轻纺面料生产基地———许村工业园区制定的节能规划,遭到区内数十家企业的公然抵制,拒不拆除热能利用率低的小锅炉。而当地职能部门对企业违法新建的锅炉、小火电厂,除几纸公文外,没有采取进一步处罚或纠正措施,规划执行陷入僵局。(详见本报8月10日A17版) 节能规划遭“阻击”,凸显出当前节能的困境:尽管能源供给红灯频闪,尽管节约
耗能惩戒乏力,板子也不能全打在监管不力上,关键还在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的不健全。作为一部指导节能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节约能源法》尚未进入佳境,法律空置现象明显。当前,建筑能耗已经占到社会总能耗的1/3,但节能法律中并没有对此作出具体规定,节能监管的机制、体制也多有空白,弱化了强制性节能的约束效应。 海宁许村工业园区的企业公然抵制节能,除缘于法律约束软化,还在于缺乏能源使用成本的刚性约束。有企业扬言:“不执行规划,无非多消耗点能源,多增加点污染,对企业没什么影响。”企业的小算盘并非没有“道理”,我国能源产品至今还没有建立起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煤炭的价格仅反映煤炭的开采成本,而环境成本、资源成本、安全成本等未计算在内。偏低的能源价格不仅使企业长期低成本使用能源,更助长了能源的消耗和浪费,使我国经济增长难以摆脱高能耗的阴影。 此外,耗能惩戒不力的背后,隐约可见地方干部的“GDP增长情结”。“不同的领导有不同意见”,从海宁市节能规划“落空”的暧昧答案中,可见一斑。在GDP的显性政绩面前,控制能耗的硬指标往往硬不起来。据分析,今年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上升0.8%,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电力供需矛盾有所缓解的情况下,部分地区又开始盲目追求GDP增长,高能耗行业和企业再度抬头。 摘编自《人民日报》8月15日文/禹伟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