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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府采购过百万评标过程要录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1:4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为了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广州市政府前日透露,从今年起,凡采购100万 含以上 的项目,必须对评标过程录像,并拟通过网络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评审过程实行现场监控。广州市检察院也将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录像当天送达监管部门廖仲仪分析称,此类商业贿赂案一般涉及面广,以海珠区检察院今年办理的8件8人案件为例,涉案单位既有招标方和招标中心、采购中心、工程交易中心,也有投标方的建筑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商,还涉及作为中间人的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而且犯罪手法多样,
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甚至利用操作电脑选取并通知评标专家的职务便利,从中收受贿赂;此外,涉案金额都较大,窝案串案多。海珠区院查办的8件案中,全部为窝案串案,涉案的招投标人员互相勾结,相互关照,形成自己的一套关系网络。为了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广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凡采购100万 含 以上的项目,必须对评标过程录像,当天送达监管部门备案。下一步,还将通过政务网对两个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整个评审过程实行现场监控,促进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更规范地开展。另外,还建立了违法违规专家的清出制度。市检参与采购全过程廖仲仪也表示,由于《政府采购法》实行时间不长,尚是新鲜事物,公众或是有关单位对其认知程度较浅。从近几年来查处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情况看,存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出现漏洞,个人权力过分集中、内控不足,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多停留在浅层表面,对采购过程中包括“技术壁垒”在内等深层次问题缺乏有效制约,举报线索不够顺畅等问题。因此,建议建立预防领导机制。拟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具体组织落实政府采购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同时建立预防同步机制。对数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市检察院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参与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各阶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王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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