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海通蛀虫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2:18 新闻晚报
□黄懿清

  晚报讯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交易部经理洪某利用担任证券营业部交易部经理的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160余万元,进行赢利活动和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昨天,卢湾法院依法判处洪某有期徒刑四年;扣押在案的退赃款47万元,发还被害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柳芳北里证券营业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