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五类珠宝自由退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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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3:32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北京8月15日讯 “珠宝玉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是珠宝行业沿袭的行规,但这一近似霸王条款的老规矩首次遭遇破冰。据《北京青年报》报道,8月14日上午,占京城半数以上的300余家珠宝品牌商在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发出联合承诺:钻石、翡翠、白玉和红、蓝宝石五大类珠宝无论是否佩戴过,在无损情况下,7日内凭购物发票、珠宝鉴定证书可无条件退换货。
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只有这五类具有权威部门鉴定证书的珠宝可实行退换,今后退换货范围还将逐步扩大至琥珀、珊瑚、蜜蜡、珍珠、玳瑁等珠宝饰品。 中国宝玉石协会副会长吴国忠介绍说,由于“黄金有价玉无价”,翡翠、白玉等珠宝一直以来都是漫天要价、议价销售。“无理由退货”的意义在于消费者买假了、买贵了都能回来退换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