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敦促政府机关履行法律义务抓紧清偿债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5:04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8月16日电(记者程红根)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凡是政府机关及职能部门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必须在今年9月底之前执行完毕,所拖欠债务必须全部清偿。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认真解决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称,截至7月20日,全省涉及政府机关及职能部门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计2428件,标的金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机关及职能部门应带头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抓紧清偿所拖欠的债务。对于在9月底之前不能按期完成案件清理任务的单位,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由此引发严重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今年3月以来,河南省加大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力度,解决政府机关拖欠债务问题被列为工作重点之一,不少地方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协调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执行。桐柏县、滑县等地采取“党委协调、政府买单”的做法,通过财政拨款、借款等形式,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偿还债务,目前这几个县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的全部执结。但也有少数地方,解决政府机关及职能部门拖欠债务问题进展迟缓。(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