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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除贫困奖--创新奖事迹材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5:31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一、设计思路:

  长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是根据90年代初制定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及国家四部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导意见,全县卫生需求、资源及利用的基线调查情况而设计的。方案设计原则为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大病统筹、小病补偿、公开公正、平等享有、科学管理、民主监督。

  二、创新点:

  (一)、我县从1997年就开始在5个乡镇开展农民大病住院保偿合作医疗,作为有益的探索,为后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在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分配上,70%用于解决大病住院报销,小部分用于门诊报销,既符合国家对新农合的要求,又保证了较大的受益面,提高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三)、合作医疗参与者在县内就诊可即时报销,解除了农民先垫付费用后报销的困难,特别是为贫困农民解除了后顾之忧。

  (四)、设立分段报销比例,尽量提高参与者的报销额度,最大限度让惠于民,住院费用平均报销达到35%,高于全省27%的平均水平。

  (五)、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定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医疗机构的责任意识和约束力。

  (六)、农民在县内就诊可以根据交通状况和区域流向跨乡镇自由选择就诊医院,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方便了农民群众。

  (七)、县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乡村医生、基层干部等各界人士组成的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每年两次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平时开展抽查,

审计等监督措施,保证了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公平公正。

  (八)、建立了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参与人员、就诊费用情况、用药目录等公示制度,增强了透明度,做到了让农民放心就诊,明白消费。

  (九)、实行两级病历审核制度,既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督,防止滥用药,乱收费,又保护了农民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杜绝搭车开药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三、创新点的问题解决方案:

  我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元,申请各级财政补助20元,其中中央财政10元、省财政8元、县财政2元(原为中央10元、省5元、市3元、县2元)。基金分配:住院医疗基金占67%(20元),门诊医疗基金占23%(7元),风险金占5%(1.5元),家庭健康体检基金占5%(1.5元)。

  门诊医疗基金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家庭帐户,包干使用,用完为止,节余可结转下年度。病人看门诊在本村医疗机构即时报销,在本村以外的医疗机构看门诊现金结算,凭据在本村卫生室报销,村卫生室一月一次在乡镇合管办报销,乡镇合管办一月一次到县合管办核销。

  病人住院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即时报销,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入院时还可只交本病种估算费用的60%,出院时多退少补,在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现金结算,凭资料回本乡镇合管办申请报销。乡镇合管办、县直医疗机构一月一次凭资料到县合管办核销。住院报销比例为:1000元以下部分报销40%,1001-2000元部分报销50%,2001元以上部分报销60%。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0000元。转县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以上各段比例基础上下调5个百分点报销,转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以上各段比例基础上下调10个百分点报销,转省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下调15个百分点报销。另还分医院级别设立了起付线,乡镇卫生院100元,县级医院200元,县以上500元。对大型检查治疗和转诊的实行审批制度。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一年一考核,签定协议,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

  家庭健康体检基金是用于那些一年中即没有享受门诊也没有享受住院的合作医疗参与者,由乡镇卫生院对他们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其费用从体检基金中列支。

  风险金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文件要求用于出现非正常情况导致住院医疗基金超支后来平衡住院医疗基金。

  四、创新点的管理制度保证:

  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运行,共制定了16种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方、卫生服务提供方、受益方的行为。

  (一)、县、乡镇成立有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政府主要领导人任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县、乡镇成立有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为合作医疗办事机构,乡镇合管办为县合管办委托办事机构。县设立有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县纪委书记任主任,有关单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农民代表组成。每年一至两次对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基金使用和管理、卫生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二)、基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封闭运行,管钱的不见账,管账的不见钱。农民缴纳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乡镇财政所农税干部收取,开具农村合作医疗专用发票,进入乡镇财政过渡专户,月底全额上划到县财政社保股农民医疗基金收入专户,账面不留余额。各级财政补助直接进入农民医疗基金收入专户。基金的支出由县财政社保股凭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核准、县卫生局、财政局领导批准的支出清单直接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三)、合作医疗的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机构的管理,我们在设计方案时考虑了既要方便农民,又要加强管理,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是对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机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百分制考核验收,挂牌服务,并一年一考核。二是凡出院病人资料都要上送到县合管办审核,县合管办审核后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甚至滥检查、乱用药一旦审核出来,合作医疗基金拒付,全部由医疗单位承担,医疗单位又把相关责任落实到临床科室和直接责任人,这样就从源头上堵住了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确保了合作医疗基金的有效使用。三是我们实行在乡镇住院可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这就使得医疗机构之间形成了一种竞争机制,各医疗单位都努力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诊疗技术、规范收费标准、改善服务环境上下功夫,尽量满足患者的各种医疗需求。四是

卫生部门严格从制度和管理环节上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制定了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转诊的工作规范,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有严格有效的惩戒措施。从二年半的运行来看,乡镇卫生院的人均医药费用由2003年的920元下降到859元,下降了6.6%;县级医院的人均医药费用由2003年的2359元下降到2273元,下降了3.6%。这说明以上的措施是十分有效的。

  (四)、方便群众,简化农民就诊报销程序,减轻农民就医额外负担。我们在制定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组织运行的时候,充分注意把方便农民群众、最大限度减轻农民群众的负担放在重要位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就诊时对乡镇医疗机构可以自由选择,只要是县内合法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跨乡镇就诊;二是补助程序简化,在本村卫生室门诊就医随诊随补,外出门诊凭据回本村卫生室核销。住院病人大型检查治疗及转诊的审批由经治单位与县合管办通过传真完成,不需要病人往返于医疗机构和管理机构之间;三是住院按规定应该补助的费用现场办理,不需要病人二次跑路。

  五、创新点的信息及其监测保证:

  从2004年开始就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软件进行管理,并建立有自已的网点,将合作医疗的相关信息上网公布,随时查询。财政、卫生分别建立了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另外按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每年一次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六、创新点出了问题的纠错能力:

  (一)、严格公示,公开透明,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成“阳光工程”。全县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均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公示制度,建立了相对固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栏,对于合作医疗的基本用药目录、收费价格、基金收支情况、农民合作医疗参与情况、每月医药费补助情况等都做到了按要求上墙、上栏公示,定期向同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公示做到了公开透明,让老百姓放心。

  (二)、严格监督,规范管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农民放心。县成立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县纪委书记任主任,审计、物价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另外还有20%的农民代表参与,每年一到两次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与管理和医疗机构的服务及承办机构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接受县物价、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从2004年省审计厅和2004、2005年县审计局对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计情况来看,没有大的违规行为,情况是好的,说明我们的管理是比较到位的。

  (三)、在试点阶段按运行情况对实施方案进行适时调整,使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案更加合理。

  七、在行业内的影响评估:

  长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2003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场会提供参观现场,长阳合作医疗模式和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加快了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广和普及的速度。现在每年来长阳参观考察的有100多批,因此长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在全国很多地方得于采用。长阳县卫生局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被我省卫生厅聘任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专家到新启动的试点县开展指导工作。

  八、规模及惠泽人口:

  2003年7月1日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式启动,当年全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为234841人,占应参加人数的72.5%;2004年参与人数为276856人,参与率87.4%;2005年参与人数为277082人,参与率为88.7%;2006年参与人数为291935人,比2005年净增14853人,收费率均为100%。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九、惠泽人口的深度:

  2003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合作医疗受益共有677698人次,补助基金1926万元。其中住院病人23753人次,合作医疗补助1452万元,平均报销比例达35%,人均补助611元。合作医疗门诊460433人次,共补助403万元。住院分娩3596人次,补助20万元(在住院医疗基金中列支)。健康体检189916人次,体检基金支出51万元。

  通过两年半的运行,相当于我县参合农民平均每人增收71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前,我县基线调查时贫困人口中有40%是因病致贫,实施三年后再调查此比例降低为17%。

  十、知名度评估:

  2003年10月16日,我县作为试点县代表赴中南海向吴仪总理汇报了试点工作情况,并得到了吴仪总理的充分肯定。2003年12月5日,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场会在宜昌召开,将长阳作为参观现场,我县顺利完成了接待参观任务,此后,又接待了来自全国十几个省共200多批次的参观考察和包括

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宣传媒体共50多批次的采访,中央电视台《见证》、《新闻调查》、辽宁电视台《背景》栏目和香港凤凰电视台还做了专题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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