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立法对百姓生活用水进行规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0:25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沈阳电 日前,《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经过审议即将实施,《条例》针对“节约用水”作出详细的规定,对百姓生活用水的细节进行规范。 据了解,《条例》鼓励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建筑区内,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条例》还规定,禁止用长流水洗刷车辆、冲洗施工现场的砖和沙石等,违者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