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永不贪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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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0:26 东南快报 | |||||||||||
广州市廉政文化周前日上午启动,来自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500名青年公务员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 在广州市国税局团委副书记黄智明的领誓下,500名公务员身着整齐的制服站在广州市第二少年宫内,举起右手庄严发出了廉政为公的铮铮誓言:
“我宣誓:我是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力;恪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滥用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当人民的好公仆。” 一名参与宣誓的公务员告诉记者,有了这种宣誓,至少在心里面有了一个警示,以后真的遇到什么事情,就会想起自己曾经宣誓过“不贪污”,这样,就能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上网搜索,我们可以看到各地纷纷举行“廉政宣誓”:山西256名新提拔厅局级“廉政宣誓”过了,江苏铜山县国税局稽查局“廉政宣誓”过了,……这种宣誓究竟能管多大用处?对于个别人来说,“宣个誓”只不过是随口一句话,转眼间“誓言”抛到九霄云外,能贪的照样贪。
毋庸质疑,“宣誓永不贪污”不会有任何的制度设计来约束其执行,违背誓言和不宣誓所须承担的腐败后果完全一样,它充其量只是一种“空口道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