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 人禽流感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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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0: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若人禽流感疫情出现人间传播病例并有扩散趋势,经证实发现人传人病例,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学校可停课……昨天,省卫生厅正式公布《安徽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简称“人禽流感”。《预案》规定,省卫生厅在接到人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并向卫生部报告。省
《预案》要求,各地应根据不同的疫情形势,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当本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人禽流感病例,如经调查证实发现人传人病例,要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报请当地政府批准,采取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预案》指出,当证实人禽流感疫情出现人间传播病例并有扩散趋势,属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按照《安徽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采取相应的措施。 (张萌 陈旭 丰贤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