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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资协商指导员帮职工协商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1:4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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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胡大淼记者李刚殷)民营企业浙江传化集团现有职工1800多名。每年,职工方和企业方都会各派5名代表,其中以集团工会主席和集团董事长为双方首席代表,就职工工资等事宜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工资方案。5年来,传化集团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由2000年的2.06万元增长到2005年的3.09万元,年均增幅
在10%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浙江省杭州市政府近日作出决定,成立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委员会。同时要求,市规模以上建立工会的企业要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签订工资协议,规模以下企业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百人以上建立工会企业今年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要达到70%,百人以下企业工资协议签订率要增长15%以上,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各类企业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据了解,杭州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源于2000年,并于去年制定颁发了《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截至去年底,该市共签订工资协议6968份,涵盖企业12154家、覆盖职工67万人;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959份,涵盖企业6145家、覆盖职工15万人。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委员会于日前聘请了该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盛晓瑾等8位政府业务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工会干部为首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他们将在各自的领域里帮助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与此同时,该指导委员会还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是在推行方向上,重点要落在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上,对百人以下的小企业,要通过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协商扩大覆盖面,并把这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二是在协商内容上,重点放在提高工资和奖金水平及补贴等福利待遇方面。对企业经济效益连年上升、而近3年来又未给职工增加工资的企业,应通过集体协商给职工增加工资;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重点是要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三是在工作程序上要依法办事、规范运作;四是在业务指导上,指导委员会要为基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有效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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