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第二轮地方志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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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2:2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谢夷)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在全面开展。 地方志记录着一个地方的发展脉络,具有“资政、存史、教化”的重要功能,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政府要把地方志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编纂和出版所需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凡是以市、区县(自治县、市)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和市级部门的志书,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