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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证券正式宣告破产还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3:35 北京晨报

  资不抵债121.77亿 被债权方告到法院 深圳中院昨公开宣判

  晨报广东专讯 深圳市蓝波湾投资有限公司以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南方证券破产还债。市中级法院今年7月11日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昨天上午,市中级法院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宣告南方证券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破产清算。

  蓝波湾公司与南方证券于2003年6月10日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协议约定:申请人蓝波湾公司委托被申请人南方证券管理资产3000万元,有效期自2003年6月10日至2004年6月10日止。2003年6月11日,申请人将委托资金3000万元存入被申请人的账户。协议期满后,被申请人未能如期归还上述3000万元委托资金。经申请人多次催收,被申请人至今未能清偿上述本金及利息。

  今年7月7日,蓝波湾公司以南方证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南方证券破产还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于7月11日决定立案受理并指定成立了监管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监管。7月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受理公告。8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发布公告,就申报债权具体事项作出进一步通知。

  2004年1月2日,南方证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被行政接管。2005年4月29日,南方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截至2005年12月31日,南方证券的资产总额为106.31亿元,负债总额为228.08亿元,资不抵债金额为121.77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214.55%,已严重资不抵债。2006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南方证券破产还债。

  《深圳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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