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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最大海洋污染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3:35 北京晨报

  450吨重油泄漏污染海域 两肇事外籍船赔850万美元

  晨报广东专讯 2004年12月7日,两艘外籍集装箱船在珠江口相撞,一船燃油舱破裂,450吨重油漂向大海,在海上形成一条长9海里的油带,成为在我国海域因船舶碰撞造成的最大一次溢油事故。记者前日获悉,事故主要责任方“MSC伊伦娜”轮与“现代促进”轮船东、船舶管理人、保赔协会,与主要索赔方日前签署了赔偿金额为850万美元的调解书。

  2004年12月7日,巴拿马籍“现代促进” 轮与德国“MSC伊伦娜”轮在珠江口担杆水道附近海域发生碰撞,“MSC伊伦娜”轮因燃油舱破损,导致450吨重油泄漏漂向大海,严重污染了附近海域,海洋渔业资源严重受损。

  去年7月9日,“现代促进”轮船东在广州海事法院就上述碰撞事故可能引起的赔偿责任,设立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海事局、“MSC伊伦娜”轮船载货物投保公司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南临高和兴水产发展有限公司5家公司以及林绍恩等96个渔民认为此次事故对自己造成了巨大损失。他们先后在广州海事法院对“现代促进”轮责任限制基金申请了债权登记,并将“MSC伊伦娜”轮与“现代促进”轮船东、船舶管理人、保赔协会告上法院。

  今年8月11日上午,经广州海事法院主持,以被告向三方原告支付850万美元达成调解。其中,广东海事局获偿金额413万多美元,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获偿金额350万美元,其余85万美元为广东海事局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应支付给海南索赔方的补偿款项,上海美亚公司获偿金额18000美元。至此,“12·7”珠江口船舶碰撞污染事故系列案全部审结。

  《信息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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