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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规定锁匠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3:57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杨海峰)我省将给锁王套上“紧箍咒”。

  今年我省将出台《辽宁省锁具修理业规定》。昨起,《规定》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规定》要求,今后我省“锁王”开锁前,必须通知“110”报警服务台登记备案。

  据统计,我省从事开锁业的单位有1160余家,从业人员1380余人。“但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范,致使技术开锁盗窃案件频发”,据省公安厅不完全统计,沈阳市去年1至5月份发生技术开锁盗窃案217起,破案率仅为14.3%。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规定》将有明确罚则。《规定》有望成为国内首个有关修开锁业的省级法规。

  当“锁王”:得高中以上学历

  我省将严守锁王“入口关”,按照即将出台的《规定》,当“锁王”得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获得公安机关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颁发的《锁具修理技术培训合格证》;3年内无故意犯罪记录。

  同时,从事锁具修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于领取营业执照后5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县级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指纹、掌纹、足迹等个人信息也要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开锁时:要戴统一服务卡

  今后如果锁王在开锁时核对您的身份证,问您住宅电话,还要找您的邻居或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时,您不要嫌麻烦,那是他们为保障您的安全负责。

  “锁王”上门开锁时也有严格规定:

  必须要统一佩戴“锁具修理服务卡”;填写由服务市民签字、公安机关统一印制的《锁具修理登记三联单》。

  如果不履行上述规定,“锁王”将有可能接受1000~5000元的罚款。对无法辨别需开锁市民身份真伪时,规定要求,须由公安机关派员到现场进行确认,否则不得开启锁具。

  贴“招贴”:黑锁王要严惩

  目前,小招贴是“黑锁王”的主要渠道。对此,我省拟规定: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在楼道、户外及公共场所张贴锁具修理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为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备案人员做修锁广告宣传,寻呼台、查询台不得为其提供寻呼、查询服务。

  违反上述行为者,情节严重的将被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如社会各界人士有意见和建议,可以登陆辽宁法制网(http://www.lnlaw.gov.cn)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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