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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撞死4人司机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5:2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今年2月25日发生在昆明市闹市区、曾引起强烈社会反响的林清旗恶性交通肇事案终于有了结果。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肇事司机林清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林清旗今年38岁,是昆明市政协办公厅行政处车队驾驶员。今年2月25日19时50分左右,林清旗驾驶昆明市政协办公厅机关的一台黑色帕萨特轿车,在昆明市闹市区东风
广场附近一交叉路口违禁左转,撞倒2名行人后,继续加速行驶,在东风东路撞上一个公交站台处的候车人群,事故造成4人死亡、22人受伤。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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