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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丢钱包咋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5:2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在商场购物,钱包被盗了;火锅店吃饭,意外摔了跟斗…….在这些公共消费场所,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该如何受到保护?昨日,省消委针对“公共消费场所消费安全”问题,委托律师团首次发出要式提示。据悉,与一般的消费警示相比,这种陌生的要式提示主要针对法律专业性强、消费关系复杂的问题进行提示。

  昨日,省消委首先提示消费者,在公共消费场所消费时,对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有
责任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如果消费者由于自己疏忽大意,导致财物丢失,自己也存在过失。

  省消委还提示经营者,应当在其所提供的消费场所显著位置,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出必要警示。如做“小心地滑”、“谨慎保管好财物”等标语的张贴。 记者石莉芳实习生韩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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