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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每天要干16个点因不满中介公司的承诺和实际情况相差太大,12名务工者投诉中介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5:59 北方晨报

  12名鞍山务工人员到北京1分钟活没干,还流落到了救助站。

  8月初,高某等12名工友通过立山一家劳动中介公司介绍前往北京建设桥梁。临行前,中介公司负责人口头开出了条件:每天工作8小时,工资50元/天,去时的车费到站后立即报销。大伙认为待遇不错,分别交了20-30元不等的中介费,于8日踏上了前往北京的客车。

  9日到达北京后,工地负责人找到他们说,每天工作8小时薪酬50元不假,但要试用三天,每天要工作16个小时,之后方可报销来时的车费。

  高某等人认为,高空作业16小时体力过分疲惫,非常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所以不同意。对方表示,不能工作就走人,车费不管。

  高某等人当即离开了工地。由于大家身上带的钱不多,只在北京石景山区救助管理站吃了一顿饭,又东挪西凑才凑足路费回到鞍山。事后,高某等人来到鞍山市就业服务局市场管理处投诉该中介公司,并要求对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经了解,该中介公司有工商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市场管理处处长朱国生说,这件事中介公司和务工人员双方都有责任。中介公司的责任在于没有与务工人员签订协议,而且用工单位开出的条件和中介公司答应务工人员的条件不一致,使务工人员的利益受到侵害。而务工人员没开始施工就返回鞍山,应算单方面毁约。

  目前,此事正在协商解决中。

  朱处长提醒广大务工人员,找工作的时候应该多长几个心眼,谨防受骗上当。首先,要看劳务公司的营业执照;其次,在去工作前先落实一下待遇等条件是否一致。最后,不要轻易相信中介公司的口头承诺,要有正式的协议,或者在交中介费的时候让对方在单据上写下类似于“劳务介绍费”的字样,以方便事后维权讨回。

  本报记者 常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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