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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牛记———关注我省“百案陪审”活动(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7:1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很多人认为,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只是坐在法庭上审案,事实上,在庭审的背后,他们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辛苦。

  8月8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镇人民法庭,一起民事纠纷案正在开庭审理。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通县分局的相金玉担任了这起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原告黄某称,他的一头牛从山里走失了,经多方查找,在另一个村子的村民侯某放牧的牛群中找到走失的
牛。但侯某称牛不是黄某的,拒绝把牛还给黄某。黄某便把侯某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现场,由于双方当事人文化水平较低,不懂得法律知识和法院庭审的程序,多次在法庭上发生争执,于是,法官不得不多次整顿法庭秩序。由于双方当事人是当地人,当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用普通话向他们提问时,他们常常听不明白,答非所问,于是,原本是东北人的法官不得不用“青普话”把问题重复一遍,陪审员相金玉也成了法庭上的“翻译”。案件审理有些艰难。

  最终,被告侯某在法庭上称牛已被卖,而原告黄某坚持牛还在侯某放牧的山上。因此,法庭暂时休庭。如果找不到牛,案件就无法得到有效执行。于是,经过商议,法官、陪审员决定带着一名经验丰富的放牧老者,让被告带路,上山找牛。

  中午,顾不上吃饭,法官、陪审员相金玉以及记者一行人上路了。汽车行驶在颠簸的路上,前方的路越来越难走。终于,汽车在一座大山前停了下来,放牧老者和被告先上山找牛。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在烈日的炙烤下,法官和陪审员饿着肚子在山下等待。陪审员相金玉说,她已经参加了8次庭审,每一次都能拓宽眼界,学到很多知识。在一次次实践中,相金玉日益成熟起来,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她说,由于基层面对的很多当事人文化水平低,欠缺法律知识,因此,审理案件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耐心。只要能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己苦点累点没有关系。

  下午3时,法官和相金玉一起上山找牛了。直到下午5时,记者离开大通县时,牛还没有找到,而此时,相金玉和法官还没顾上喝一口水,吃一碗饭,仍然在工作……(作者:贾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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