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撞26人 司机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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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7:2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昆明8月16日电今年2月25日发生在昆明市闹市区、曾引起强烈社会反响的林清旗恶性交通肇事案终于有了结果。15日晚间,云南省政府新闻办、昆明市政府新闻办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称,肇事司机林清旗已于15日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介绍,被告人林清旗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
被告人林清旗今年38岁,是昆明市政协办公厅行政处车队驾驶员。今年2月25日19时50分左右,林清旗驾驶昆明市政协办公厅机关的一台黑色帕萨特轿车,在昆明市闹市区东风广场附近一交叉路口违禁左转,撞倒两名行人后,继续加速行驶,在东风东路撞上一个公交站台处的候车人群,事故造成4人死亡、22人受伤。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