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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给村官上廉政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7:3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检察官给村官上廉政课

  三江镇江源村支书苏定亚(图右一)在和美兰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交流。实习记者 袁锦明 摄

  本报海口8月16日讯 (实习记者袁锦明 通讯员郭艳华)今天上午,一堂别开生面的
廉政文化课在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政府会议室内开课。这个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是由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牵头,区纪委各乡镇共同协助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

  据美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翔介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可能触及的罪名主要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挪用公司资金”、“职务侵占”等近十个罪名。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2000年至2006年7月份据群众举报的线索经初查后立案侦查的占案件总数的28%,其中涉及农村的职务犯罪案件占了立案总数的21%。从2003年至2005年3年间,美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涉农犯罪案件8件10人。

  张翔认为,农村职务犯罪的预防方法多种多样,而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尤其是一些地方权力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等个别人手中,大小事情一人说了算,对其监督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推行民主管理,就是要赋予群众一个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堵塞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公款的“漏洞”。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包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事项等。特别是对拆迁补偿款、土地出让金、生活安置费、青苗补偿款、计划生育费等专项资金以及集体企业承包款、土地租赁费、山林承包款等集体资金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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