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连夺四命司机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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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9:0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昆明8月16日电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作出一审判决,肇事司机林清旗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林清旗是昆明市政协办公厅行政处车队驾驶员。今年2月25日19时50分左右,林清旗驾车在昆明市闹市区撞倒两名行人后,继续加速行驶,在东风东路撞上一个公交站台处的候车人群,事故造成4人死亡、2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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