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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分“游”监测青少年舆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9:0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8月16日讯“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监测犹如水文监测,分为上游、中上游、中游、中下游和下游。”日前,团省委决定根据青少年违法犯罪易发群体类别的不同,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青少年舆情监测站,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分“游”监测。

  16日,团省委有关领导、监测站负责人、专家学者及媒体评论员齐聚一堂,为舆情监测的初期工作出谋划策。据了解,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人数占社会犯罪总人数的比率呈
上升趋势,我省尽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团省委决定建立青少年舆情监测机制,根据易发群体类别,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适时监测,确保及时掌握高危青少年群体舆情信息。

  “不同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群体,其特点也有所不同。为此,青少年舆情监测将像水文监测一样,分为上游、中上游、中游、中下游和下游。”团省委有关领导这样解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上游”界定为社区闲散青年,“中上游”为进城务工青年,“中游”为流浪人员,“中下游”为有自杀等行为的紧急状态下的青少年,“下游”为未成年犯。根据这种分“游”监测手段,团省委依次选择了济南燕山社区、青岛“小陈热线”、济南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省立医院急救中心及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作为监测点。此外,团省委还将聘请多位专家学者及媒体评论员作为信息员。5个监测站的负责人和专家信息员们将在接受培训后,收集整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据,经过分析,做出处理意见和对策。

  “以前我们调查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从工作出发,现在成了信息员,我们又多了一个使命。”山东青少年研究所教授、所长张华等几位专家表示,他们将从自身职业特点出发,结合监测站第一时间的监测,密切关注青少年群体的违法犯罪行为。

  座谈会后,团省委书记、副书记为监测站授了牌。


记 者 董 钊  通讯员 高庆军 李庆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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