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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动拳脚 打人者将被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0:46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3585000热线8月16日讯(记者 张敏)今天8:00许,在淄川区罗村镇东官村,曹某骑上三轮车准备带老婆孩子去集市卖西瓜。由于刚下过雨,道路很泥泞,在行驶过程中,三轮车不慎将停在车后的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摩托车上的刘某当即倒在地上,身上有多处擦伤。

  刘某的对象李某闻讯赶来,并要曹某赔偿500元医疗费。可曹某认为刘某只是擦伤,
500元太高,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伙同随后赶来的弟弟,开始对曹某拳打脚踢,一拳将曹某的3颗门牙打了下来,顿时,曹某满嘴出血,滴在了怀中的女儿身上,年仅2岁的女儿也擦伤了左脸。

  淄川公安分局罗村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李某等人传唤到派出所。经审问,李某等人对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将依法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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