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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布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0:5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合肥8月17日消息 (记者张宏) 8月16日,安徽省卫生厅正式公布《安徽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预案》规定,本省年度首例人禽流感病例必须由卫生部组织人禽流感专家组诊断;本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人禽流感病例属Ⅱ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证实人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属Ⅰ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预案》,安徽省年度首例人禽流感病例由卫生部组织人禽流感专家组诊断,此
后发生的病例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诊断,同时报卫生部备案。省卫生厅在接到人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并向卫生部报告。省卫生厅经卫生部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本省人禽流感疫情信息。

  此外,《预案》还要求各地应根据不同的疫情形势,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本地区发现散发或聚集性人禽流感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的,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启动人禽流感应急监测,实行人禽流感病例零报告制度;证实人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要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报请当地政府批准,采取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当证实人禽流感疫情出现人间传播病例并有扩散趋势,属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按照《安徽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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