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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8亿工程未批先建 严查新丰电厂违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1:23 汉网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违规建设和发生的重大施工事故作出严肃处理。

  

28.88亿工程未批先建严查新丰电厂违建

  内蒙古新丰电厂2004年4月违规开工建设,2005年7月8日因抢进度、违规施工造成汽
轮机主厂房球形网架坍塌,导致6人死亡,8人受伤。新华社发

  会议听取了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对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违规建设和发生的重大施工事故调查情况的汇报。内蒙古新丰电厂建设规模为2台30万千瓦燃煤机组,工程总投资28.88亿元,2004年4月违规开工建设,2005年7月8日因抢进度、违规施工造成汽轮机主厂房球形网架坍塌,导致6人死亡,8人受伤。现已查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存在越权审批、违规批准征地、虚假申报、突击建设、违反招投标程序等严重问题,尤其是在国家有关部门将其确定为违规项目、明令停工后,电站建设施工仍未得到制止,是一起典型的漠视法纪、顶风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坏的事件。会议同意对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人,并责成对项目违规建设负有领导责任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杨晶,副主席岳福洪、赵双连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的决策执行不力,全区违规建设电站规模高达860万千瓦,问题十分严重。会议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所有违规电站项目一律停止建设,认真进行整顿。

  经监察部研究并报国务院同意,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赵凤山,没有认真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对企业违法开工和擅自复工没有制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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