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于2007年起建立人大代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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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1:25 首都之窗 | |||||||||
8月16日上午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经验交流会上传出信息:从2007年开始,本市将建立人大代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届时,人大代表将深入社区定期接待群众。 2005年,市委发出了《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折子工程》的通知,其中第64条提出,要“加强人大街工委的工作,健全
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街道工委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接待群众、走访选民的活动,把组织代表参与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作为闭会期间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虢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