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城管执法困境 立法不是万能解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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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2:31 法制晚报 | |||||||||
应对城管执法困境 立法不是万能解药 就城管执法遭遇暴力一事,北京社科院管理所所长张耘认为,其原因在于城管的执法地位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据《华夏时报》报道,关于城管立法和城管体制改革,近几年很多人大代表都曾经提过建议。但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城管执法涉及多个领域,加上执法范围不明晰等原因,立法存在难度。
众所周知,城管目前还是一个执法范围比较“边缘”,执法意识、执法手段也比较“传统”的部门。城管执法,由于没有单独的法律,导致执法规范、执法自律等都没有明确依据,与此相关的执法条件、执法保护、抗法处罚等也都存在很多现实难题。以立法的形式来解决上述问题无法回避。对于姜明安教授的说法,笔者大不以为然,因为,有难度不应该成为拒绝立法的理由。 但指望立法就能解决所有问题,那只能是第一步。首先,有了法律,各地要制定实施细则,而实施细则对法律精神有意无意的误读,以往并不少见;其次,有了法律,同样面临执法手段、执法效果是否与法律精神相统一的问题。 比如,如今的城管执法,有时是一种“救火式”行为——多注意突击的“抓”。以游商治理为例,城管部门的执法,有时是在已经成“灾”的情况下,以有限的人力来对付数倍于自己的违法者,效果可想而知。 因此,我们的关注点不能全放在立法上。马龙生 | |||||||||